2013年7月27日 星期六

文化交融還是文化笑柄(漢寶德)


2013年07月27日 中國時報【漢寶德】


這幾天報上使用大標題,報導苗栗縣政府堅持要在後龍的高鐵特定區建一座福建客家圓形土樓供旅客服務中心使用。這是因為此一土樓計畫為當地的文史工作者反對,縣政府堅持己見,聲稱是「文化交融」,才引起媒體的注意。與建築相關的文化議題很少上報,我很高興有此事件,可以使社會大眾留意到建築文化的現象。 



     由於當地文史工作者所持有的觀點,與學界的意見大體一致,他們所提的建議也極為正確,我原本沒有在媒體上表達意見的想法,但是轉而一想, 「文化交融」確有混淆視聽的作用,說不定因而說服了劉縣長及廣大民眾。因為隱約間我感覺到,他們選取福建圓樓的緣故,可能是因為那是國際知名的建築樣式, 建一座逼真的土樓可能有一些觀光的吸引力。我很希望政府與民間要正視建築文化的重要性,不應使用花巧的語言來掩飾其他動機。 

     自建築文化的觀點看,交融是很自然的。其實台灣的客家住宅,各地均有其特色,都是來自大陸的客家文化與台灣其他文化交融的結果。因此今天我們看到的客家古宅在造型上不但有客家的特色,而且都呈現出地區的獨特面貌,既親切又素樸,毫無做作之態。把一個在他地發展成熟的建築搬到自己的土地上, 實在是沒有道理的,因為其中沒有「交融」的過程。 

     大家都知道,建築反映我們的生活方式與價值觀。與異文化交融,意思是指生活方式的改變,與物質環境條件的差異。當一個民族遷移到他地時, 這兩因素都會影響建築的發展。由於當地原有的建築是當地生活條件的產物,新族群的新建築必然很自然地與當地相融合。兩者之間的差異常常是沒有痕跡的,只有建築的學者才能辨別這一交融過程的存在。 

     世上有沒有建築移植的事呢?只有在文化大遷移的情形才有。最顯著例子是閩南人來台灣,與英國人到蠻荒的北美洲。這些早期的移民來到新土地 上建屋,只有移植祖國建築形式。即使如此,有時還不能不在材料與工法上因地制宜而有所改變。所以真正的移植幾乎是不存在的,直到二十世紀。

     上世紀中葉之後,美國人發明了迪斯奈樂園式的娛樂方式,其中有一種展示就是各國的建築。他們把具有各文化特色的著名建築,以不同的比例在遊樂園中重建起來,以滿足遊園者的好奇心。這是把建築當玩具的心理,完全沒有尊重各國建築文化的意思。 

     另一種情形是二次大戰前,殖民政權用以向佔領的土地與人民宣示主權的象徵。他們在原是敵國的土地上建造自己國家的紀念性建築。或者如俄 共,用古典的宮殿建築式樣宣示人民的主權。即使在台灣,國民政府來台後的重要紀念性建築,常使用宮殿式樣,都有一種文化宣示的意味,以掃除日本人在台時所建的日式廟宇等所留下的印象。他們的目的都不是文化的融合。 

     苗栗後龍的土樓並沒有文化交融的意義,就難免引起人們把它聯想到迪斯奈樂園。這就是為什麼深愛客家本土文化的文史工作者無法贊同的原因。但是不免有人問起,政府既然希望這座旅客服務中心應該現出客家的文化,建築師要怎麼做呢?難道再抄一個客家的古宅嗎? 

     當然不是。過去的住宅實不宜供公共建築之用。那麼要怎麼辦?其實這是一個很深奧的建築課題:就是要把一座具有現代功能的建築,同時呈現傳 統的風味。台灣的公共建築早就應該走這條路了,只是因為沒有政府官員的支持,沒有人重視文化因素而已!把現代科技的精神與客家的空間與造型文化揉合起來,才是真正的文化交融! 

     總之,學者們反對在苗栗建圓樓是正確的,因為它只會為苗栗留下笑柄而已。

(作者為建築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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