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7日 星期二

施富盛:社區經濟的首要目標


文/ 施富盛(東吳大學社會系助理教授)
台灣客家智庫 小公廳 第四擺 呂欣怡主講
客庄在地經濟,如何可能? 從女性小商家談起

閱讀文本: 呂欣怡 2011
客家微型創業婦女的勞動初探:以橫山鄉為例,《客家研究》第四卷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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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老師在橫山鄉的田野研究中,由「客家婦女賦權」、「女性創業」兩個面向出發,自192位當地女性店長中選取16位女性創業者進行深度訪談。依此個案研究結果,我們很難直接論斷「客家創業婦女的特質如何如何」,我們只能說這些個案經驗符合所謂的某些「客家」特質。於此,何謂「客家」特質?這並不是此研究的核心問題,也有待再討論。
呂老師針對這些客家女性創業者的經驗進行爬梳時,就客家婦女個人/集體賦權、社會參與,以及創業動機、創業歷程等脈絡,我們可以觀察到至少三項具有高度社會意涵的特點,而非僅止於行動者個人動機、成長或「存在感」: 其一為個人創業與在地鑲嵌;其二,個人賦權/個人身體的支配模式仍屬家庭分工的衍伸、第三,這些婦女所建立的小型企業體還可能承擔著社區(社會)安全的功能。


首先,為什麼在地鑲嵌重要?這些客家婦女創業過程中,會考量雇傭當地勞動力,並且注重在地商家間的公平競爭。換言之,成本考量與利潤的極大化等這些資本主義商品經濟模型並非是主要的考量,重點可能在於當地社會關係的維繫。而這種異於資本主義的思考邏輯,或許將會是當地發展出其獨特的社區經濟(community economy)的機緣。


其次,就外界的評論: 賣的還是「女性賣的東西」(餐飲為主);工作還是「女性的工作」(服務性質的經濟活動)。以及女性創業的其中一項優點在於時間有彈性,可以兼顧家庭…如此的婦女身體自主的模式,都還是家庭分工的衍伸。換句話說,這些個案婦女的個人創業,對於身體自主權並無實際影響,如呂師所述,家庭的社會階級,可能還是影響婦女個人賦權的重要因素。


第三,婦女創業,其社會參與、經濟勞動的特質使得這些婦女有機會觀察到當地社會中的弱勢者(如受霸凌的學生),而意外地負擔起社會安全的責任。


奠基在上述這些社會現象上,我們可以進一步提出疑問: 是什麼因素使得這些婦女想要創業除了經濟因素,個人成就動機外,在這研究田野中,還有一項社會(結構)性的因素亦即,觀光業發展的溢出效應。換言之,婦女創業除了微觀的動機之外,它還可能是對於(外來)觀光發展的一種在地內生的反應。而針對這點,呂老師亦補充,認為對於在地小商家威脅最大的,並非是外來商家,而是外來大型企業,以及一些錯誤的政策輔導。因為大型企業可以憑藉雄厚資本,在最短時間內追求最大利潤,迅速地破壞當地社會關係(在地鑲嵌);而錯誤的政策,如不適當的商家形象輔導,有時反而激化在地商家的競爭。這些都是影響當地客家婦女創業歷程的結構性因素。


也正如同江明修老師在會中所提的命題之一: 這些女性對於經濟活動的參與,是否改變了地方生態我們或許可以以另一個面向來提問: 是什麼樣的社會結構變遷,誘導當地婦女積極投入經濟活動中以動態的觀點來審視婦女勞動參與過程中,個人/集體賦權、動機與結構性因素、個人/社區發展等之交互作用。或許更能掌握地方變遷的動力。


此外,江老師亦提及「客家女性企業家」配合「美學經濟」即形成了所謂的「創新」。這之中,美學經濟則由建構在文化與生活方式中的美學元素所構成。而「客家美學元素」則是由客家族群的勞動美學、生活美學及經驗中擷取而來。


然而,當我們落實在相關文化產業的運作時,我們可以看到,這些所謂的文化或族群「元素」首先被具體化、符碼化、象徵化,用以喚醒消費者的情感及認同投入,賦予價值,最後,則是動員消費。在重複動員過後,每一個文化元素都面臨了動員能力衰弱,甚至最後棄之於地的窘境。於是,文化創作者得必須再度搜尋其他可能的元素,用以補強或取代原先過氣的元素。換言之,當這些「文化元素」被納入消費經濟的運作時,便已註定了其滅亡的可能宿命。或許這也正是吳委員遇到文化創作者不願將其創作商品化、市場化的原因。


因此,文化創作如何延續?在地小型企業體如何生存?這都與資本主義市場運作息息相關。資本的介入,以價格區隔了人與土地的連結,割裂了土地使用,也凸顯出人與人之間的競爭。人與土地,越零碎,越易受資本操弄。同時,原先的創作過程,也在成本-利潤的意識形態下成為生產過程。

社區經濟所標榜的,是由社區/社群/共同體的共同投入與支持的生產活動。資源的分享與交換,人的勞動與創作價值,社區的安全與永續發展等議題才是社區經濟的首要目標。正如前述,零碎的人與土地無法與資本相抗衡;社區則是現今社會中少數能與資本折衝的力量。如何在社區中進行符合公益、永續發展的生產與分配,這也正是所謂社會創新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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